2007-1-18 18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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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書六禮
三書
聘書: 訂親之書,是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;納吉﹝過文定﹞時用。
禮書: 過禮之書,是禮物清單,當中詳列禮物種類及數量;納徵﹝過大禮﹞時用。
迎親書: 即迎娶新娘之書。結婚當日﹝親迎﹞接新娘過門時用。
六禮
納采: 是古時婚禮之首要,屬意女方時,邀請媒人作媒,謂納采,現稱為「提親」。
問名: 男方探問女方的姓名及出生時辰,用作卜吉兆,今稱為「合八字」。
納吉: 問名若屬吉兆,遣媒人致贈薄禮,稱之為納吉,今稱「過文定」或「小定」。
納徵: 呈送禮金、禮餅、禮物及祭品等,即正式送聘禮,稱為納徵,今稱「過大禮」或「大定」。
請期: 是男家請算命先生擇日,今稱「擇日」。
親迎: 婚禮之日,新郎乘禮車赴女家迎接新娘。
簡化方法
在今天千禧之時,要做齊全套「三書六禮」已不合時宜,可將一些較重要的保留,而簡化其他細節。